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李某開車時伸手到副駕駛位置取煙,結果將路邊行人撞死。近日,通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設計裝潢一年。
  2013年6月3日下商務中心午5時20分許,43歲的李某駕駛黑色桑塔納牌轎車行駛至通州區某路段時,因犯煙癮伸右手取副駕駛位置的煙盒,未註意前方道路情況,將站立在道路西側的56歲的袁女士撞倒。事發後,李某電話報警並積極搶救傷者,但袁女士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。經通州交通支隊認定,李某負事故全部責任。
  受審時,李某對自己的行為深表悔意,稱其忽視交通安全,致無辜路人死亡。他一次性賠償給被害人家屬各項經濟搜尋行銷損失共計53.5萬元,被害人家屬表示不再追究其任何責任。
  法院認為,李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,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,造成一人死亡的後果,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,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。鑒於李燒烤某自首,積極賠償獲得諒解,確有悔罪表現,依法可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。  (原標題:開車取煙分神撞死行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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